建筑业代扣分包方税金帐务处理2008-09-27 15:35:36 ??来源: HYPERLINK l t _blank 互联网 浏览次数:37 HYPERLINKmentkeyid=phpcms-content-title-349603verify=42754a2c7eaa0670c132b8fe0bf520a5 网友评论 0条 HYPERLINK javas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实际工作中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 (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不少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此外对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的会计处
建筑工程分包业务账务处理 建筑工程分包定义解析 工程项目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经过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非主要及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再另行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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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50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70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
一转包分包工程营业税政策的调整?????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则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
生产企业 帐务处理--免抵退税基本会计处理探讨免抵退税之 基本会计处理方法免抵退税设计精巧原理挺简单但加上进料加工(还要考虑购进法与实耗法)单证是否齐全(纸质单证电子数据)征退税率差(不仅有差差的大小还不稳定)特准退税(有的需要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年终清算(2004年终清算采用不完全滚动法有所进步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彻底取消年终清算)就变得异常复杂随之而来的账务处理更让很多企业摸不着头脑全国各地
代扣代缴营业税金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代扣代缴分包单位营业税金流程提高税务筹划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沪地税计(1997)34号和沪国税计(1998)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地在上海市管辖范围内并与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建筑安装等施工项目三办理流程及要求(一)工程分包方办理代扣代缴完税证明时应向与有业务往来的二级单位提供以下资
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之税务处理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通过债务筹资的方式进行融资相应的借款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成为税企双方企业的焦点本文将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后续下发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进行全面分析 企业借款按照来源不同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企业间借款与向自然人借款三种形式本文将分三种情况进行阐述 一金融机构借款利息税前扣除 企业通
会计分录:1收到手续费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2用于三代管理支出或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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