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乱收费责任状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我校于2012年9月1日就收费问题作出规定: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订购各种辅导和学习用品严禁私自组织学生以收费为目的的补课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以外出参观为名义擅自收费严禁其他巧立名目擅自收取学生费用并就以上规定与各班级教师签定了关于禁止乱收费责任状此次活动意在为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轻松无负担的学习环境为教师树立一个良好的师表形象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