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学员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学员报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员必须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中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