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 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9页?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8年试卷一2018年试卷二2019年试卷一2019年试卷二2020年试卷一2020年试卷二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
第 PAGE 6页 共6页买新课:【 知识点四 】 保证(一)保证的记载事项 1.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保证文句(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 提示 1 】 ( 1 )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整个票据无效( 2 )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提示 2 】 票据保证是一种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上
第 PAGE 8页 共8页买新课X:考点 3 :票据权利票据责任与票据行为概述(★)( P394 )(一)票据权利概述1. 收款人 VS 持票人 VS 票据权利人如果票据没有发生背书转让收款人就是持票人同时也是票据权利人如果票据已经背书转让最后一个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是持票人同时也是票据权利人有时也根据字面含义(占有票据的人)使用持票人这一词此种情况下的持票人就不一定有
第 10 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分则)单元考点框架考点 42 :商业汇票 —— 出票(★★★)( 2020 年单选题 2019 年多选题 2018 年 2017年 2016 年单选题)( P192 )1 .出票实际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出票人依照 《 票据法 》 的规定 作成票据(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二是 交付票据【提示】不论是出票还是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承兑均是按照规定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交付票据后相应票据
【考点6】商业汇票(★★★)1. 出票( 1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记载事项汇票( 7 项)本票( 6 项)支票( 6项)表明××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或承诺确定的金额(授权补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授权补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未记载事项法律视为汇票付款日期视为见票即付( 2015年简答题)付款地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出票地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第 PAGE 7页 共7页(一手最快更新:859848494)考点02:商业汇票的背书(★★★)(P194)1.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背书包括转让背书和 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2. 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背书人的签章( 2)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
第 PAGE 3页 共3页买新课:★★ 【 知 识点二】 背书(汇票 本票 支票 )(一)背书的记载事项1.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1 )被背书人名称( 2 )背书人的签章【 提示 】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2.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3. 可以补记的事项:被背书人名称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