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2004)海公诉起字第24号 犯罪嫌疑人:朱仁普男1982年8月26日生民族:壮族籍贯: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无业住址:陕西省西安市甜水井小区2-5-19(户籍所在地:广东省连
起诉意见书范本 ××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9××)×公审诉字第×号(信息来自:司法服务网起诉文书可进行律师咨询) 被告王××男现年××岁××市人×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市南郊区双港乡双港村被告王××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务农19××年××月××日被拘留19××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宫××别名宫××宫大×男现年××岁××省东阿省人×族初中文化原系××市红旗运输场工人家住××市河西区大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领 导批 示审 核意 见 关于×××案的立案报告书 一立案根据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三调查访问情况 四鉴定结论 五案情分析 六立案理由和法律依据 七侦查计划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