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开具的专用发票作废分三种情况(本人经历过): 1.当月开的发票想作废只要把发票联和记账联拿回来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不需要特殊处理 2.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条件是对方给你开具拒收发票证明然后你到机器的开票系统上做一份申请单并导入U盘中然后将U盘打印的清单和对方开具的拒收证明到市局大厅就可以办理了 3.超过90天的发票不能作废了说明:我的操作是按河南省的税局规
增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申请企业名称:住所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经营范围:成立日期:营业期限因业务量增大份普票份专用发票不够用现申请增加份普票份专用发票请给予批准5月收入元 税额: 元6月收入元 税额: 元7月收入元 税额: 元合
第 PAGE 5页 共5页(一手最快更新:)提出问题:第十节 征收管理1. 增值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2. 跨县市的总分机构是否都能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缴纳有何不同3. 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知识点一】纳税期限1. 以 1个月或者 1个季度为 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日内申报纳税2. 以 1日 3日 5日 10日或者 1
发票签收条XXXXXXXXXX有限 ?? ??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XXXXXXX有限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此凭证发票__份:N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备注:烦请收到发票后签收传真到我为谢FAX:- 接收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作废及丢失的税务处理 [:白云街道办事处发表日期: 2007-8-10 点击数:1004评论数:4] 2006年10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作废及丢失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