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两块:第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第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Page ?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指南社保开发区分中心本材料仅供参考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一工伤保险两个主要依据二工伤保险经办流程简介三工伤保险经办关键点介绍四工伤保险主要待遇介绍五案例分析一工伤保险两个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012号)二工伤保险经办流程1.开发区社保:工伤备案—工伤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一)医疗待遇的项目与标准项目支付主体标准限制性条件医疗费:含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当地就医路费工伤保险基金全额(100)协议医疗机构项目符合目录或标准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原用人单位公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原用人单位公差伙食补助标准全额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全额(100)协议医疗机构项目符合目录或标准规定停工留
文档编号B06-RM-C04-JB_HXPT-05版本号V1.3发放号F01受控状态受控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需求规格说明书工伤待遇分册编制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项目组编制人:需求编制组编制日期:2007-4-10审核人:魏文麟华山审核日期:2007-5-30批准人:批准日期:北京利博赛社保信息技术有限Created with an evaluation cop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1〕2号关于调整工伤一至四级退休人员工伤待遇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了提高工伤一至四级退休人员生活水平自2011年1月起调整工伤一至四级退休人员工伤待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0年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二调整标准根据伤残等
浅谈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职工在企业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后不少工伤待遇都是根据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计算确定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5条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后除应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等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1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职工因工作需要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