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客舱乘务员手册》修订汇总第一二三章修订记录章节号原文修订后备注01修订日期200810282手册修订号031修订日期201107052手册修订号改为043页眉修订为R4版页脚改为2011年7月5日1页眉修订为R4版页脚改为2011年7月5日1.1《客舱乘务员手册》是基于中国民航法规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的政策而制定其目的就是使乘务员遵照执行手册中的程序原则规定和要求对客舱安全和服
规 则除非民航局另有授权在什么情况机长需要相应型别等级【B】当操纵需要配备1个以上驾驶员的飞机时当操纵一架最大起飞重超过5700 kg的飞机时当操纵一架最大起飞重超过6000 lb的多发飞机时一名商用驾驶员持有B737和B757的型别等级证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是通过在B747上的飞行检查来完成的对于这些飞机驾驶员可以行使什么执照权利【C】商用—B737航线运输驾驶员—B757与B74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总论第一节 航空法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航空法渊源第三节 航空法体制民用航空法法——行为规则(指引评价等作用)调整民航活动(运输)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航空器在天上飞实现空间位移天上飞:空气空间的法律界定——领空与领空主权的问题飞行需要航空器技术保障——航空器的适航管理以及航空器权利飞行需要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 空气空间与领空制度第一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第二节 领空与领空主权第一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1空气空间的概念:是指地球表面上空大气层以内不包括外层空间的空间是各国从事航空活动的区域2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有5种理论:空气空间完全自由论空气空间有限自由论空气空间海洋比拟论空气空间国家主权论——确立 罗马法谚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 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制度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的租赁第一节 航空器概述一航空器定义二国家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一航空器的定义航空器是指能够凭借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凭借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而在大气中获得任何支撑的器械(196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 航空运输的法律性质:运输合同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航空运输合同概述 1我国《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2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承运人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客体:运送行为内容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0-7-10??内容提要民航相关法规体系介绍3一CCAR-91部介绍二CCAR-135部介绍3三运行手册与民航规章的关系四运行手册与部门手册3五第一部分 民航相关法规介绍人大通过国家主席签发主席令发布《中国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航总局局长以民航总局令发布的民航规章CCAR-91部CCAR-135部和CCAR-121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