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超高层建筑的产生发展及趋势胡长明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定义 1972年8月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在美国宾夕法尼亚洲的伯利恒市里海大学(Lehigh University)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并提出了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分类和定义: 第一类高层建筑:9-16层(高度到50m) 第二类高层建筑:17-25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