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颁布日期】:2000-09-01 【题 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颁布日期】2000.09.01【生效日期】2000.09.01【时 效 性】有效 【发文编号】司发通〔20
浅谈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债权文书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的关系明确行使权利和义务的方法具体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无任何疑义的权利性文书我国公证法第37条的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一哪些债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