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法释〔2009〕2号2009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6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为规范涉及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