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药厂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第二章 加班的分类和程序第四条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
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
加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适用于全体员工第三条 责任:各部门主管经理第四条 程序内容: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XX(名称)入厂须知本厂员工应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所有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保守商业秘密不做任何有损声誉的事情诚实守信本厂员工试用期为X-X个月不等试用不合格者有权辞退不给予任何赔偿所有员工每天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每天上下班都必须打卡不得代人打卡违者视程度给予警告处理实行每周五天四十小时工作制可依据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因事不能加班者需由主管批准不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