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1992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