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日本化妆品法规简介焦阳2011年9月 上海法规-《药事法》-厚生劳动省医药部外品和化妆品批准和许可进口和出口《药事法》《药事法》1868年1月3日 王政复古诏书日本从明治维新时期开始实行对医药品的管理1877年公布《药物销售规则》——传统医药品(卖药) (其中的第11条规定专用滋养用品夏日饮料化妆水牙膏等产品不属于管辖范
日本化妆品法规概述1.日本化妆品法规 S R0 G7 q( e9 Q Z b8 ) Q r P r R. c B m在日本化妆品是受《药事法》管制的《药事法》于1960 年由日本厚生省制定颁发经过6次修订一直沿用至今《药事法》是为了确保医药品医药部外品和化妆的有效性安全性而制定的法律在日本化妆品无论是制造销售或进口都必须遵循《药事法》的规定并得到厚生大臣的承认和许可1 I G3 F9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