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人民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