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卫计发〔2016〕250号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在健康扶贫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院:根据中共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健康扶贫一二四五次会议精神结合2016年度医疗质量安全督查情况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安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提振工程根据《执业医师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实施细则第一项 首诊负责制度一主要内容(一)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1.患者完成门急诊挂号并到达科室后首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2.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不受其是否挂号挂号与医师科室或专科不符的限制(二)初诊接诊1.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的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一律不得拒绝接诊或拒绝收治2.对急诊患者首诊医师在接诊5分钟内开始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医院有关临床用血工作的重大举措需经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论证并逐级报院部审批后执行第三条 医院积极开展成分输血微创手术自体输血互助献血血液保护技术和其他临床输血新技术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在院
?湖北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对各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机构相关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保障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冠卫计字[2017]11号关于印发《冠县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根据《聊城市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聊卫医〔201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冠县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冠县卫生和
桐城市8月份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督查 工 作 总 结为提高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规范依法执业行为切实规避医疗风险和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安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2015〕1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今年8月份起桐城市卫生计生委陆续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管理工
蒲城县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自查报告根据渭南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产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我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二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不断增
附件3山西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检查要点(2018年版)检查要点标 准是否符合不符合情况说明依法执业(一)机构资质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规定校验 是 □ 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出租出借等行为 是 □ 否□3.无超范围执业已审批未开诊等行为 是 □ 否□(二) 人员资质4. 无使用无证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是 □ 否□5. 无医师跨专业执业 是 □ 否□6. 美容医师资质符
新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2011年第一季度)时间:2011.4.8 地点:五楼小会议室参加人员签名:李长武吕明怡高廷慧姜晓范谢瞻高丽李琴田进蔡保芬陈祥林石大洋吕洪波夏玉萍李锦泉赵超王井龙 主持人:黄文哲 会议内容:针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属(管)医院: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贯彻实施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
医疗质量安全检查表检查目录检查主要内容检查文档检查办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一组织机构(1)安全生产及医疗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办公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情况健全安全组织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完善相关预案现场检查查阅(2)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及设备和物品(毒麻剧限药品)专人管理齐全现场检查查阅二医疗质量二医疗质量(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随机抽查2个科室10份病历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属(管)医院: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贯彻实施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时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2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出现的问题上报院办公室3院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报告4发生事故责任人应于事发后1
眉山市医学会文件眉医学会〔2018〕50号眉山市医学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与患者安全管理暨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为帮助医疗机构尽快掌握和理解《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正确制定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医学法律网决定举办全国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与患者安全管理暨法律风
滘头卫生院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时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2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出现的问题上报院办公室或医疗质量控制组3院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