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中国石油化工中国海洋石油总中国核工业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延长油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国土资源部以第23号部长令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