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深教〔2010〕519号关于恢复我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市批准我局将于2010年11月22日起恢复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为确保恢复审批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决定自恢复审批之日始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专项活动请符合办学条件的单位按照《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附件1)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
关于印发《全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转顿专项行动》(晋安发【2012】4号)(晋市煤局安字【2012】839号)(沁煤发【2012】549号)精神确保全矿安全建设形势平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矿的《全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望各科室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深入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