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新旧版不同点对照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年版病历书写规范2010年新版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第四条 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