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步骤一审查收案具体步骤为:1了解案件法院是否已受理即案件是否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案由初步形成自己的处理意见并同委托人商定签订委托代理事宜对于当事人尚未起诉的应审查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即是否符合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符合该条规定的可以考虑是否接受当事人委托对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可告知当事人缘由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其他非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