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条例 (1998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加强司法监督督促司法工作人员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
对遏制司法腐败的几个对策的思考张文 罗杰 张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干警刑法学专业法学硕士:13635362255罗杰: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检察院职侦局干警法学学士摘 要:通过对经常作为遏制司法腐败的对策的思考认为提高司法人员素质不是当前遏制司法腐败的紧迫问题司法独立也并不是遏制司法腐败的唯一或者说较为重要的对策当前遏制司法腐败最迫切也最可行的是找准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检察院对立案的监督特别注意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第十一章 立 案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概念——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管辖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除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