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单位证明1. (单位名称)同意接收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学生)在本单位进行自主实习实习日期自 至 实习岗位为 2.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岗位上的行为及安全负责3.保证学生按时返校参加学院相关的考试等活动4.实习期间待遇问题由实习单位与学生自行协商5.该生毕业后我单位
实习学生基本信息(该部分留实习单位)姓 名: 性 别: 学 号: 专 业: 特 长:
实习报告实习性质实习单位院 (系)专业班级姓 名学 号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 第 PAGE 1 页 : : 第 PAGE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