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总 则为了规范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以下简称省居标)《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1008-2007)及江苏省电力《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导则本导则规定了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所应遵循的主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补充规定2011年9月苏电生〔2011〕 1243 号关于印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了配合关于保障性住房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收取的规定 的执行 结合保障性住房的用电负荷特点 组织制定了《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补充规定 现下发 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