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NK file:G:class10-1.htm 第十章 侦查与强制措施10.1 侦查与强制措施的关系 学习目标:通过本节的学习掌握强制措施的类别及其内容 主要内容: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逮捕重点与难点:1.拘留2.逮捕课 时:2课时10.6.1 拘传一拘传的概念与特征 拘传是指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程序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 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十七章 侦查拓展阅读书目1.樊学勇著《犯罪侦查程序与证据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曹文安著《预审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3.艾明著《秘密侦查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4魏东《诱惑侦查中的若干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4年版5.徐美君著《侦查讯问程序正当性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基础知识练习题:130道判断题(含答案)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只能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 2.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 3.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 ) 4.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的诉讼活动( ) 5.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6.询问多个证人时可同时询问互相印证( ) 7.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