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 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不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定 义二定义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