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权移交办法根据市地铁司发(2010)29号文件《西安地铁二号线轨行区管理办法》 长轨焊接完成后区间管理权限移交给供电系统项目部负责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一移交内容轨行区属地管理和调度指挥权道岔和照明系统现状确认后交由供电系统项目部负责日常管理二责任划分1轨行区移交后轨行区管理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接收单位应依据《西安地铁二号线轨行区管理办法》全面履行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2线路和道岔等行车设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正线轨行区施工作业负责人培训运管中心 汪健第一章 总 则一《正线轨行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运营结束后进入或影响轨行区的各种设施设备的调试检查维护维修改造新设备安装等施工作业和运营期间进入轨行区的各种紧急抢险抢修作业 二正线轨行区的定义一号线: 轨道交通一
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为确保沿线参建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便于轨行区内的集中统一指挥合理的调度土建装修机电系统设备安装单位紧张有序的作业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1)按《轨行区场地交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2)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0.5米的范围内(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3.0米范围内(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3)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