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语委办发〔2012〕2号关于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语委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我市推普工作及城市评估工作有效开展从4 月份开始市语委办将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市教师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及机关公务员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测试对象(一)教师未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等级不符合相关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