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适用于无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学制:三年 全日制授课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2个学分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限制性选修课(23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 共计36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1.政治 30810310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10月一理论法学(一)法学理论1.法的效益与平等2.法制的现代化标准3.法律的权威4.论法律对人权的保护5.论一国两制对我国法制的影响6.论腐败行为的法律控制7.论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条件8.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平等9.论法治的基础10.论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障碍因素11.论责任与义务的关系12.论法律移植的条件和模式13.
国际经济法应知应会(2011年2月——6月) 北京大学法学院 王 慧 编绪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范围第三节国际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第四节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讨论思考题:解释: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沿革 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第一章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