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区各消防安全委员成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一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二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三不断改进和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单位建立消防档案既是法定职责又是单位消防管理的过程记载和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的图文体现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