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需财政预算补偿的请示县: 按照2011年市与我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县被列为全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县要实行五个一体化管理其中之一就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体化管理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晋卫药〔2011〕2号《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和晋卫〔2011〕13号《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