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立法关于连带责任的总结1.《民法通则》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第87条关于连带责任的一般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第35条关于合伙的连带责任的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