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特别纳税调整避税的主要方式▲利用转让价格避税▲利用税收征管漏洞避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我国反避税立法回顾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1991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实施细则第四章52条—58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0条实施细则第51条1993年(2001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交流天津东丽国税局 陈东Phone: 02284371605Mobile: 13802132342Email: chendongminxinsina 交流要点: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及国税发(2009)2号文件《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重点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第八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三节 特别纳税调整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 十一项调整:(一)关联申报: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二)同期整理: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特别纳税调整1避税的主要方式▲利用转让价格避税▲利用税收征管漏洞避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2我国反避税立法回顾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1991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实施细则第四章52条—58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0条实施细则第51条1993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