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要求(试行)为规范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管理工作保证提交技术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1.评估报告应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2.评估报告的编制章节和内容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和省主管部门指导意见3评估报告格式: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