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一使用条件:1.1 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1.2 一般病情主管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等由该科主任审批签字后报药剂科安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