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1999]3号??【发布日期】1999-01-29??【生效日期】1999-02-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六章农村非正规金融 第一节 非正规金融概论 一非正规金融概念界定二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原因三中国非正规金融产生的背景四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性五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客观性六非正规金融的分布七非正规金融的作用含义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组织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企业主之间相互发生的以偿还为条件的借贷行为的直接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