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试行)》的通知环监[2003]115号各市环境保护局:为适应国家建设项目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按照省简政放权工作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安徽省人民关于首批下放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