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二总则(一)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交接制度(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门目送学生进入学
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为确保学生出入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接送制度:1一二年级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2家长与班主任要建立联系网家长有事应及时和班主任沟通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接送的必须告知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由其他亲人接送4如果家长放学不能来接的放学后学生自行离校出现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5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
安全接送学生协议书 甲方:大埠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经学校和接送学生司机双方协商制定以下安全协议:乙方必须持证驾驶车辆证照齐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不允许驾车接送学生乙方要经常检查与保养车辆发生故障及时修理不能带故障行车接送学生乙方需按指定路线接送学生不能少到点学生迟到时司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