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修订比较(《法》(2005年修订)与《法》(2013年修订))修改意见《法》(2005年修订)《法》(2013年修订)(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应当载明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
2013年12月28日法修改前后对比 面目狰狞整理修改前本次修订的变动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应当载明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一)删去第七条第
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局长 王众孚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
2014年法修订对照表及律师解读修订前修订后解读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应当载明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2013修订)【颁布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时间】 【生效时间】 【时效性】 已修正【全文】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HYPERLINK t _blank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
最新《法》修改条款对照表原《法》相关条款国家主席令2005年第42号修改后《法》相关条款国家主席令2013年第8号修改内容????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应当载明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