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审查要点(试行)国土资源部二〇一二年六月Created with an evaluation copy of Aspose.Words. To discover the full versions of our APIs please visit: :products.asposewordsCreated with an evaluation
湖北省低丘缓坡荒滩等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耕地转变城乡建设用地方式拓展城乡建设发展空间构建保障跨越式发展用地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全省低丘缓坡荒滩等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呈报《<省人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构建保障跨越式发展用地新机制的意见(送审稿)>的请示》(
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为了探索我国山地丘陵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用地的科学布局合理利用土地更有效地保护优质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拟在部分省(区)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为规范推进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试点目的和意义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是指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或片开发利用条件的低丘缓坡荒滩区域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利用的用途规模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