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程变更29.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及审查书面意见提供一份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跟踪监督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及投资的承包人应与相关承包方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协议(泉政文【2003】353号文件第二十三条原文)29.4为完善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约束机制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凡投资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如增加造价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