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二中学初中部违纪学生处理办法(草案)(从2007年2月28日起执行)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和能否主动讲清事实等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