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章实施效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立法后评估的概念】 本办法所称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指在本市人民制定的规章实施后根据其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其立法技术立法内容实施绩效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评价并形成评估报告的活动第三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