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第三人民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为规范抗菌药物的遴选采购和临床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 医院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二 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 国家处方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和《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