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冀国土资发〔2006〕15号各设区市人民各县(市区)人民省各部门:《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特此通知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矿山地质灾害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根据《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