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海师办〔2014〕29号文印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际学生的管理促使国际学生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接受外国国际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的学历及非学历国际学生第三条 学校对国
关于《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体会 2012年6月6日监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处分规定》规定了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对于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家税收法律
院行政〔2014〕234号关于印发《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违纪处分 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系院部中心院直各部门: 现将《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违纪处分 暂行办法》合肥学院 2014年11月24日合肥学院院长办公室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培养合格大学生特制定《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的处分是指我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所给予的处分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三条 学校对违纪的学生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