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辖内商业银行加强异地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本意见所指的异地授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所在省辖市以外地区注册企业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包括贷款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保函信用证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本外币业务本意见所称的商业银行包括浙江省所有开展异地授信业务的银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