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乡约》制订和实施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村规民约——《吕氏乡约》 乡约是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协助救济为目的的一种制度《吕氏乡约》中明确规定相邻应互助互爱患难相恤对贫困但守本分的乡人众以财济之或为之假贷置产以岁月偿之乡约制度其实质是一种民间的自治制度所谓官为民计不若民之自为计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制度又是民间乡村之间为需要救助者的自发救助乡约由乡村中的村民邻里自愿加入具体的方法是在地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