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03 讲要约承诺合同履行代位权撤销权保证知识点:要约【单选题】甲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向甲发出了投标书甲在接到乙及其他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中标并向乙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甲发出招标书乙向甲发出投标书C.甲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作为一项权利并非债权在无法实现的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可以行使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具备如下条件时才可以行使代位权:1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如果债务人已经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又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且自身客观上又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则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就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
免费法律 咨询 3 分钟 1 0 0 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 t t p : w w w . 9 a s k . c n s o u a s k 我国代位 权制度的基本规 定1 9 9 9 年 3 月 1 5 日通 过的《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合同 法》第 7 3 条规 定 : 因债 务人怠 于行使 其到期 债权 对债权 人造成 损
工程款能否以代位权诉讼的形式被追回 一本案基本事实 1995年12月7日邳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二建)下属的第二建筑工程处(乙方以下简称建筑二处)与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以下简称工商局)签订《邳市工商局职工宿舍楼建设合同书》约定由乙方承建甲方的职工宿舍楼面积4000m2甲方按施工进度付款按实结算同时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竣工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等事项也进行了约定合同订立后该宿舍楼工程
第 PAGE 7页 共7页(一手最快更新:)【 考点框架 】第 4 单元 合同的保全考点 16 :债权人代位权(★★)( P91 )( 2021 年重大调整) 1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 怠于行使 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影响债权人 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也称为次债务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
第05讲 合同的保全 专题五 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 (一)概念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①A对C债权12.5到期× ②C欠A赌债× ③C在交通事故中造成A人身赔偿金× ④C以A对C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对抗B (1)怠于行使:不裁不
【 考点3 】 合同的履行2.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1 )合同当事人之间承担违约责任①向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②由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 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 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 )债务人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向第三人履行合同)法律规定(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3页?考点13:债权人代位权(★★)(2020年2017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P221)1.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第 PAGE 1 页买新课X:第 06 讲合同法律制度基础知识 第三章合同法律制度基础知识一学习脉络二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二)要约 VS 要约邀请【示例】甲公
第 PAGE 7页 共7页(一手最快更新:859848494)考点 07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 P218)1.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 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第 PAGE 1页 共6页(更多:)【 知识点四 】 情势变更 1. 情势变更的定义又称情事变更是指合同履行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十分艰难如果坚持让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按照约定继续履行便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故有必要调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2. 适用: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 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
免费法 律咨询 3 分钟 1 0 0 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 t t p : w w w . 9 a s k . c n s o u a s k 浅析代位 权制度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下称 《合同 法》 ) 对此 作了明 确的规 定合 同的保 全是指 法律为 防止因 债务人 的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欧超荣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讲师 叶知年 福州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关键词: 代位权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 内容提要: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各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和学说均确认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对代位权制度的性质和起源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我国司法实践适用这项制度仍需借鉴外国立法实践经验及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受偿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①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措施的一种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均有规定如《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债权人得以行使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及诉权但权利和诉权专属于债务人的不在此限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
第06讲保全措施(四)保全措施1.代位权【图示说明】老赵(债务人)欠老侯(债权人)100 万到期债务同时老高(次债务人)欠老赵(债务人)100 万到期债务则老侯(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1)概念债务人 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 到期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