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PAGE 8页 共8页买新课X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一 】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与分类【 例题 · 单选题 】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0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事实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C.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行为D. 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答 案
第17讲试用买卖商品房买卖赠与合同四(17 年单选)试用买卖★★(一)不属于试用买卖的情况情形具体规定限定了买方自愿①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 标的物②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赋予了买方解除权或变更权①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②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二)试用买卖中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情形1.默示方式(视为同意购买)(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本章基本情况在最近 3 年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 16 分卷必有涉及主观题以简答题综合题均可本章共 42 个核心考点框架如下:第 1单元合同的定力单元考点框架考点 1:合同订立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
第 PAGE 10页 共10页(一手最快更新:)【考点框架】第 2 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考点 4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P26 )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要产生法律效力(生效)首先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成立)即必须具有 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 三个要素一些特别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上述三个要素以外还必须具备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民
第05讲保全措施-撤销权【考点】保全措施- 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 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的行为并 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背景】①李四欠王五 100 万到期未清偿②李四把自己的金萝卜送给了张三(受赠人)·王五以王五(债权人)为原告李四(债务人)为被告张三(受赠人)为第三人提起撤销诉讼(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1.债权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不易(必更究多V:859848494第 PAGE 10页2021·中级经济法考前 5 天点押班考试时间考试日期9 月 4 日6 日考试时间18:0020:00考试时长120 分钟第一章总论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表2018 年试卷一2018 年试卷二2019 年试卷一2019 年试卷二2020 年试卷一2020 年试卷二单选题3 题 3 分4 题 4
第一章总论本章考情与教材主要变化【考情分析】在最近 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 8 分属于一般性章节考试题型一般为客观题适当部分考点与合同法律制度相结合考核主观题重点掌握法律行为无权代理经济仲裁以及民事诉讼【教材主要变化】①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的时间(3 个月→90 日)和效力待定中权利人追认权时限(1 个月→30 日)②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院进行了调整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
第06讲撤销权(三)(19 年18 年单选17 年简答)撤销权★★★1.概念债务人实施了 减少财产或 增加财产负担的行为并 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 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2.撤销权的构成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的特定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债务人实施了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包括(满足其一即可行使):① 放弃其到期或未到期的债权② 放弃债权担
【考点 2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特征( 1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2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 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1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行为人与相对人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通谋虚假)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
第 PAGE 10页 共10页(一手最快更新:)【考点框架】第 2 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考点 4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P26 )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要产生法律效力(生效)首先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成立)即必须具有 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 三个要素一些特别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上述三个要素以外还必须具备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民
第03讲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二)3.可撤销法律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是指由于存在法定的重大意思表示瑕疵而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法律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为有效法律行为且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该效力持续存在(1)可撤销法律行为包括①基于 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
第03讲 附条件和附期限无效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判定标准 (1)条件:或成就(发生)或不成就(不发生) (2)期限:一定会到来 【注意】期限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 【举例】①赵某对侯某说等你结婚的时候我送你1万元做彩礼 ②侯某对赵某说等你驾鹤西游的那一天我一定把欠你的1万元钱还给你 以上两种表述分别属于何种法律行为『正确答案』①侯某
第 PAGE 7页 共7页(一手最快更新:859848494)考点 07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 P218)1.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 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第01讲 合同编的调整范围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方式(一)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中级经济法考核的重点章节历年必出主观题平均分值在17分左右虽然需要记忆的知识点不少但大多内容不用死记硬背学习难度不大以常理加以掌握是收割分数的关键章节主观题往往易将担保结合具体合同进行考查特别是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2021年本章内容根据《民法典》进行大幅度调整教材有部分内容未按《民法典》修订但随着《民法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一章总论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2页?考点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提示2】三权的区分权利人行使时间行使后果追认权法定代理人在撤销前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转为有效催告权善意非善意相对人在撤销追认前催
第 PAGE 8页 共8页买新课X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一 】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与分类【 例题 · 单选题 】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0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事实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C.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行为D. 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答 案
第04讲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考点】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 ★ ★(一)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内容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 真实意思相悖并造成 较大损失的属于可撤销的行为重大误解中所谓的行为内容包括:①行为性质②对方当事人③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2.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行为人 利用对方当事人的 急迫需要危难处境或判断能力不足等迫使对方违背本意而作出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不易(必更究多V:859848494第 PAGE 10页中级会计职称考前 72 小时速记班【题型与答题技巧】题型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客观题单选题1 分小题×30 小题=30 分多选题2 分小题×15 小题=30 分判断题1 分小题×10 小题=10 分主观题简答题6 分小题×3 小题=18 分综合题12 分题×1 题=12 分【高频考
2021·中级经济法冲刺串讲班1.考试时间2.考试题型考试日期9 月 4 日6 日考试时间18:0020:00考试时长120 分钟第一章总论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表2018 年试卷一2018 年试卷二2019 年试卷一2019 年试卷二2020 年试卷一2020 年试卷二单选题3 题 3 分4 题 4 分4 题 4 分4 题 4 分3 题 3 分3 题 3 分多选题2 题 4 分2 题 4 分
第 PAGE 3页 共3页(一手最快更新:)【知识点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三可撤销(一)特征——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1)可撤销的→在撤销前已经生效无效的→在撤销前始终无效( 2)可撤销的→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进行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无效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司法和仲裁机构可以在诉讼中主动宣告其无效( 3)可撤销的→撤销权人有选择权可以撤销也可承认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