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1 总则1.0.1 为了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提高智能建筑的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办公楼综合楼住宅楼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其他工程项目也可参照使用1.0.3 智能建筑中各智能化系统应根据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划分为甲乙丙三级(住宅除外)且各级均有可扩性开放性和灵活性智能建筑的等级按有关评定标准